審核準則
本基金將根據申請人的政府醫生的病歷證明,申請藥物項目的需要或病情的嚴重性及其家庭經濟狀況來審核有關的申請。
- 申請人必須符合所有申請資格
- 主診醫生的簽發的病歷證明
- 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例如綜援證明文件)
- 若申請人符合指定資格,本基金將根據申請及文件齊備的日期作準,以先到先得方式審批。
- 若申請人未能符合申請資格,或資助基金金額用罄,及或有關申請將不會獲得接納,申請人不得異議。
- 基金保留審批有關申請及是否發放金額,以及發放金額的數目的絕對權力,申請人不得異議。
申請結果
本基金將在申請表格及有關文件齊備後,8個星期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有關申請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