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範圍

有鑑於本基金目前的有限資源,暫時只會集中資助香港乳癌病患者購買下列治療乳癌的藥物:


  1. 抑制荷爾蒙藥物—芳香酶抑制劑
    (為期6個月,每月上限為1,500元正)

  2. 口服化療藥物—(e.g. Capecitabine)
    (為期6個月,每月上限為2,000元正)

  3. 化療藥物—紫杉醇類
    (為期6個月,每月上限為5,000元正)

  4. 標靶治療藥物—(e.g. Trastuzumab, Lapatinib)
    (為期6個月,每月上限為5,000元正)

備註:

本基金旨在向有需要的病患者資助購買治療藥物,所有資助並不等同向任何人士建議或認同某種治療方法及/或治療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