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乳癌患者,持有主診醫生簽發的病歷證明。

申請人年齡不限,但必須為香港居民。未滿18歲者,申請須由家長/監護人加簽及代收資助款項。

申請人每月家庭入息不超過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75%。見附表一

申請人的家庭資產值必須低於其家庭人數的指定上限。見附表二

綜援人士會優先獲得考慮。

 

附表一

 

按家庭人數釐定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
二零一一年第三季

家庭人數

家庭住戶
每月入息中位數

家庭住戶
每月入息中位數的75%
家庭住戶
每月入息中位數的50%
1 $7,200 $5,400 $3,600
2 $15,000 $11,250 $7,500
3 $20,500 $15,375 $10,250
4 $26,500 $19,875 $13,250
5 $34,100 $25,575 $17,050
6或以上 $39,000 $29,250 $19,500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本基金將根據政府有關部門每季公佈的統計數字作出更新
 

 

附表二

 

獲減免醫療費用家庭的資產上限
家庭人數 資產上限(沒有長者成員) 資產上限(有1位長者成員) 資產上限(有2位長者成員)
1 $30,000 $150,000 -
2 $60,000 $180,000 $300,000
3 $90,000 $210,000 $330,000
4 $120,000 $240,000 $360,000
5或以上 $150,000 $270,000 $390,000

註:病人家庭成員中如有長者 (年齡不少於65歲),資產限額可因應每名長者而獲提升120,000元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本基金將根據政府有關部門每季公佈的統計數字作出更新